陈先生表示,报名之前私人教练的态度很好,但在第一节课开始时表示不再继续上课后,私人教练的态度就彻底改变了。
据陈先生介绍,当第一位私人教练得知陈先生不打算继续上课时,他立即建议更换私人教练。第二位私人教练一直问他是否继续上课,“其他会员的费用每次报价都是几万元。你只有几千元。”遭到陈先生否认后,私人教练建议更换教练。
陈先生找到了健身房的教练总监王先生。王老师说:“两个教练都不愿意教你,说明你的问题很大。”如果丈夫想选择自己的私人教练继续训练,就必须继续上课,否则他们会安排其他私人教练。
随后,陈先生在健身房安排的新私人教练上完课后,表示非常不满意。 “一小时400元的课,不便宜。”陈先生最终决定取消健身卡和私人训练课程,但他的要求却被健身房拒绝了。
店长:教练有绩效压力提醒顾客并没有错
针对陈先生被要求继续上课才能继续接受服务的经历,记者采访了威力美世博店黄经理。店长黄经理表示,店内健身私人教练确实有业绩压力让顾客继续上课,但私人教练只是根据顾客的需求和个人评估来提醒顾客。
在威力美健身房的一份《教练部福利计划》文件中,记者看到,教练的底薪仅为1200元至2000元,底薪与业绩挂钩。其中,月业绩不足5000元。元,基本工资将下降50%。教练如果想要拿到更高的薪水,就必须想办法拿到表格后面的绩效提成和教学提成。
佛山市健身健美协会执行会长杨伟斌告诉记者,目前,佛山一些健身房私人教练的薪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课时和成绩,而对教练的考核也侧重于销售能力。
调查:零基础培训几个月即可开始教学
在维力美健身房的私人教练展示墙上,记者看到,不少健身私人教练毕业生来自“北京××健身学院”、“北京×体育学院”等比较“唬人”的“院校”。不过,记者查询得知,这些“学院”都是零基础的私人健身教练培训基地。一些基地网站声称“60天即可获得专业私人教练认证”。
威力美博览店黄经理也向记者坦言,部分员工在健身培训机构接受了三个月至半年的培训后,就成为了教练。谈及教练招聘的学历和经验门槛,他含糊其辞,“这个要看情况”。
在黄经理提到的一家健身教练培训机构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不少健身教练专家认证课程的时间只有1-3个月,最短的甚至半个月就结束了。很多课程都醒目地标榜“零基础也能学”、“高薪就业”。
培训机构在线客服“潘老师”告诉记者,完成为期三个月的私人教练健康专家课程后,没有基础知识的学员即可获得16张相关健身教练证书,具备工作能力。他们与很多健身房有合作关系,学生毕业后也可以分配工作。
认证:没有统一的强制性标准。可以购买一些证书。
记者从网络广告中了解到,目前有不少机构为健身教练提供短期培训。目前,健身教练职业资格认证尚无统一的强制性标准。各个协会或机构对健身教练的资质认证不同,导致认证混乱,含金量也参差不齐。你甚至可以花钱购买健身证书。教练证书。
佛山市健身健美协会执行会长杨伟斌告诉记者,确实存在可以花钱购买健身教练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 “但现在越来越严格了,只能说行业正在逐步规范。”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相关关键词,轻松找到了几家出售CBBA、IFBB、IBFA等健身教练证书的店铺。 “官网可查正品证书”,很多店家都这么保证; “老板靠谱,出证也很快。”
记者向其中一家店查询价格,得到的结果是:CBBA高级证书价格为1880元,IBFA证书价格为1200元,IFBB证书价格为1500元。除了CBBA需要参加考试外,其他两个证书只需要身份证即可。照片、地址和一寸蓝底照片就足够了。
《2020年中国健身行业报告》显示,健身教练普遍为非专业体育院校毕业生,体育院校毕业的仅占18.7%。
管理层:“健身教练”监管单位主体不明确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体育科科长刘志伟告诉记者,“私教健身”是一个新兴市场。目前,体育部门对健身房教练员的管理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监管单位主体也不明确。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签订私人教练合同的目的是希望得到自己选择的私人教练提供的一对一定制服务。然而,频繁更换培训师实际上导致了服务质量的下降。对于消费者来说,比如,如果双方不能就更换教练达成一致,合同的目的就无法再实现。因此,消费者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财产。
“健身教练行业的监管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运动安全,但我国既没有专门的行政部门专门对其进行监管,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制,而且这些教练的流动性很大。安全性和专业性都没办法保证。”南海区政协委员、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良说。
建议:加强培训,探索行业等级评价体系
针对私教乱象,戴国梁建议,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增加运动处方、健身管理等相关培训内容;探索建立行业等级评价体系,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对接,整合各项目的健身指导服务人员,真正立足于“职”“业”根据不同层次的练习者进行标准化和评估,让热爱运动、健身的人们安心锻炼、锻炼身体,避免身体受伤、金钱损失等各种“坏事”。从政府部门到各行业从业者,都要当好群众的“保护神”。
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戴国良律师认为,可以直接与经营者协商,双方在自愿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解决纠纷;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无效时,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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