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2017年5月23日至24日在湖北省鄂州市举行。
2、比赛项目:男子、女子10公里马拉松团体赛;男子、女子10公里马拉松个人赛。
3. 资格
2017年在总局游泳中心专业注册且年满14周岁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4. 如何参与
(一)各单位报名参加个人赛的人数不限;团体赛,每个单位限2男2女队,每队由3名运动员组成。
(二)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必须:
1、预赛男女运动员前50名;
2、预赛男女运动员前50名中没有运动员的单位,可申请男运动员各1名,女运动员各1名参加决赛。注册运动员必须在预赛中取得正式成绩。
(三)运动员赛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心电图为必填项),并在报名时将检查报告提交组委会。
(4)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运动员报名时必须签署《运动员责任书》并提交组委会。
(六)各参赛队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五、竞赛方式
(一)比赛采用国际泳联最新《开放水域游泳比赛规则》。
(二)个人赛和团体赛在同一组同时进行的,个人赛和团体赛的成绩同时统计,分别确定名次。
(三)女子比赛于5月23日举行,男子比赛于5月24日举行。
(四)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技术代表和仲裁委员会委员由国家游泳中心指定。
7. 裁判员
(一)主裁判、主裁判由总局游泳中心任命,名额不足的由主办方选定;
(2)裁判员必须按时报告。迟到者,不予安排工作,费用自理;
(三)各队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裁判员。
8. 登记及报到
(一)各单位须按格式填写、打印报名表,并于4月20日前邮寄至: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1号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管理中心武汉市开发区,邮政编码430205。
同时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地址:
联系人:李伟
电话/传真:,
(二)各参赛队于5月19日到赛区报到;
(三)相关事项可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查询。
九、录取排名及奖励
(一)个人赛
男女成绩前8名的考生将被录取并颁发证书;
(2) 团体
1、3名运动员的成绩按参赛单位计算,成绩之和为团体成绩。时间少者排名第一,时间相同者排名并列。
2、每个单位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不计团体积分;
3、男女队前8名将被录取并颁发证书。
(三)本次比赛男女个人运动员前20名可直接参加2017年全国游泳锦标赛。
10. 订单簿和成绩簿要求
(一)赛程表上必须注明每位运动员的出生年份和现任教练员姓名;
(2) 记分簿和排序簿均为A4纸。比赛结束后请将订单书5份、成绩单5份寄至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同时将保存在Excel文件中的电子版比赛成绩发送至:
游泳部邮箱:
(3) 成绩册必须在队伍出发前分发给各队。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这里是全国各地游泳爱好者的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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